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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封邮件被卖废品站事件暴露平邮管理漏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6:12 新京报
1万封邮件被卖废品站事件暴露平邮管理漏洞

8月23日上午,通州警方通知被卖邮件的寄发单位认领邮件。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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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

  上月,由廊坊邮政局寄往全国的万封邮件被中途卖到废品站。该事件暴露出平邮安全监管漏洞。

  平件在运输过程中,只清点邮袋不查袋内邮件的做法,造成邮件流程无法监控,也就
无法追索和赔偿,从而成为邮政工人麻痹的诱因。

  对此,专家提议平邮应建立像挂号邮件一样的邮单追索机制,国家邮政局也已启动政企分离,业务和监管分离,建立更安全的邮路系统。

  “明明是邮到广西的,怎么会跑到通州,还到了废品站?”8月22日下午16时,王杰甩下电话,嘟囔着冲出办公室。

  这位北京时代文汇公司的负责人刚接到通州马驹桥派出所电话,被告知在一废品收购站,有他们公司200份画册,上面盖着河北廊坊的邮戳。四天前,该公司刚从此邮局向全国客户邮寄了2500份画册。

  警方查证,该批邮件系从廊坊运往北京西站途中被司机中途盗卖的,共有近万封。

  “平件丢了没法查。”国家邮政局公众业务部综合处一位官员认为,在此次邮件被卖事件背后,是平邮运输的安全监管漏洞问题。

  “我们要对平邮的运输管理进行整改。”9月5日,廊坊邮政局副局长杨学军说,他们将对平信、平刷的分拣、分发、处理、运输等环节进行安全治理整顿,对运输环节监管责任到人,并强化邮车的监控。

  更大的背景是,9月4日,天津等5省市率先成立省级邮政管理局,受国家邮政局垂直领导,实现政企分离。

  新华社消息,其他省区市邮政监管机构也将在未来两周内陆续成立,这意味着,诸如廊坊等邮局在邮件运输过程中不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了”。

  万封邮件被卖废品站

  邮件是废品贩子从一辆白色面包车上买来的,共花了2000元。

  “这是我们第一次从廊坊邮寄印刷品,就被卖到了废品站。”8月22日,在通州马驹桥一间二三十平方米的屋内,散落着几堆邮件,王杰不停地扒拉着,挑出200多本画册。

  “就差跟着邮车走了。”王杰回忆,8月18日,经印刷厂介绍,他们从廊坊邮局以平信形式向辽宁、广西、江苏等地寄出近600本画册和1000份印刷品,由于画册的定价在200元以上,王杰格外谨慎。

  他在邮局盯着工作人员将画册封包、盖邮戳后,“当时觉得肯定没问题”,才放心离开。

  同样觉得没问题还有姚华,他是廊坊本地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我们跟邮局合作20多年,从来都是印刷厂将杂志直接送到邮局,以前还清点,现在只管付钱。”之后,由廊坊邮局寄出的一批共计万份邮件出现在通州一废品站。

  8月22日下午,通州马驹桥派出所民警例行检查出租屋暂住证,在一间红房子内查到这批“可疑”邮件。

  民警随即扣押邮件,并按照上面的地址,通知寄发邮件的单位和廊坊邮局前来协助调查。

  据废品商贩的妻子介绍,邮件是她丈夫从一辆白色面包车上买来的,共花了2000元,目前,她丈夫在逃。

  廊坊市邮政局副局长杨学军介绍,邮件是在从河北运往北京西站的途中被盗卖的,事后查证,邮件价值约10万元,卖邮件的司机是临时工,已被移交司法机关。

  8月26日,河北省邮政局接到国家邮政局通报,随即成立专项调查组彻查案件。

  平件丢失无法追索

  平件丢失时,客户可以向邮局“询问”,但邮局并无接受查询的义务。

  事实上,当日,司机并没有把邮车上的邮件全部卖掉。

  王杰从廊坊邮局得到的答复称,运送这批邮件的是8吨的邮车,盗卖的这批邮件只是这辆车上的一部分。

  记者无法采访当事司机来了解他的想法,但从被卖邮件的性质或许能看出这名司机如此明目张胆卖邮件的动因。

  此次被卖的邮件多为印刷品,邮政系统称为“平刷”。

  按照规定,挂号信都有一个邮单号,用户查询时到邮局提供邮单号,邮局根据号码向转运的铁路部门查询,这样可以一路追寻下去。

  “平件都是混装,只有一个大概分类,比如按照包裹、信件、印刷品,每个发送接受单位都是如此。”北京邮政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介绍,诸如大宗印刷品、平信,在邮局只有备案,寄件人留有发票,邮局只记录印刷品的数量与投寄方向,车站不会再做任何登记。

  据介绍,邮袋只有最初的邮局会称重,剩余环节都不会再称重,也不会记录任何具体平件的信息。

  这样,带来的一个问题是,任何一个外埠“平件”客户,如果邮局已经邮寄,并且铁路部门已经接收,追查是非常困难的。

  按照我国的邮政法,平件丢失时,客户可以向邮局“询问”,但邮局并无接受查询的义务。

  “平件不像挂号那样有明确的追索机制。”国家邮政局公众业务部综合处韦处长介绍,平件一旦出邮局,如果丢失,中间没有任何信息,也就无从查询,因为中间任何一个环节,都不清楚具体物品的信息,包括时间、数量。

  “客户可以走法律途径,但在没有查明在哪个环节丢失的情况下,谈不上邮局的赔偿责任。”北京邮政热线监督处工作人员介绍。

  国家邮政局一位官员表示,无论是大宗客户,还是一封平件,起诉的依据都是邮政法。

  现行《邮政法》第34条规定,平常邮件的损失,邮政企业不负赔偿责任。用户平时邮寄的信件、印刷品、邮包、报刊等都属于所谓的“平常邮件”。

  “印刷品尤其爱丢。”邮政系统一报刊负责人介绍,因为平件无法追索,而平刷又多是一些宣传品、报刊书籍等,公司事后追查的可能性很小,在这一漏洞面前,便容易让个别员工产生“贼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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