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收取刘俊卿5万元 原中行安徽分行主管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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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9日02: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涉嫌收取安徽双轮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刘俊卿5万元好处费,帮助刘俊卿将公司的1700余万元的银行贷款处理成不良资产。昨天上午,原中国银行安徽分行授信执行部清收处置团队主管(正科)李智在合肥市蜀山区法院公开接受审理。 据指控,1997年12月,涡阳县高炉酒厂从中国银行安徽分行贷款2000万元。2001年9月,高炉酒厂改制成立安徽双轮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03年底,仍有1700余万元本息未
马某到合肥找到李智,请他帮忙,并说让他出面不会让他贴钱。李智当时说他想买房子,手头比较紧,马某回去和刘俊卿说了此事,两人商量后决定给李智5万元。同年2月23日,马某打电话和李某联系,在马某所住的合肥某饭店房间内,马某将5万元现金交给李智。李智将5万元现金拿回去放在办公室的柜子里,用于平时的个人花销。到案发时,还剩1万余元。2004年6月25日,安徽双轮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欠省中行的1700余万元贷款本息,被作为省中行的可疑类贷款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处理,安徽双轮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也没有再归还此笔贷款。 庭审中,李智表示公诉机关所指控的受贿数额不实,其只收了刘俊卿所送的4.95万元,而不是5万元,并且指出自己也用个人的钱招待过对方。同时,李智还认为自己没有为对方进行牟利的行为。公诉人则坚持认为,被告人李智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同时其向对方泄露相关的信息已是实际的为对方牟利的行为。 法庭将择日对该案作出判决。 (郑贞 王守明 肖献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