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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称仿真枪存在不合法 明确规定禁止产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4:29 国际在线

  

公安部称仿真枪存在不合法明确规定禁止产销

  8月9日,北京崇文警方在红桥市场一个卖水上用品的摊位上发现35把仿真长枪。中新社发 建强 振斌 摄

  中新网9月12日电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在今天的发布会上表示,中国相关的法律明确
规定禁止生产、销售仿真枪,应该说它没有合法存在的地位。

  该负责人指出,枪支管理法对仿真枪有明确规定,按照枪支管理法的规定,中国禁止生产销售仿真枪。为了加强对仿真枪的管理,2002年,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联合下发通知,部署开展了清查整治的工作,也规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进口仿真枪,从运输、携带等各个环节来查禁。对仿真枪,公安部也下发了如何认定仿真枪的相关规定,从外型、颜色、尺寸等方面都做了规定。(据中国网文字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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