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订噪声污染管理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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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4:48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夜间施工可罚廿万装修扰邻处罚五百 北京今天消息据《新京报》报道:自昨日起,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就《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送审稿)》征求意见。今后,除特殊情况外,北京将禁止夜间施工,违反规定的单位可能受到最高20万元的处罚。
此次管理办法对施工噪声、住宅区噪声、经营噪声都作了细致规定。 北京市环保局噪声处董金虎处长介绍,新的管理办法将各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分工,增加了罚款额度的规定,形成了对旧规定的突破:如夜间施工作业须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并提前3日以上向当地居民公告。否则将被勒令停止,并处20万元以下罚款;超过规定的时间范围进行夜间经营的餐饮、娱乐企业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超市禁止用大喇叭揽客,违者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机动车在禁鸣区域鸣喇叭的,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 针对室内装修噪声问题,将禁止在规定的时间内,从事产生噪声污染的装修和家具加工等活动,违者可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同时,物业管理单位对小区噪声治理负有责任。已经交付使用的住宅楼由于配套公用设施产生噪声污染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治理,治理不到位将处10万元以下罚款。 董金虎表示,如果进度顺利,新的管理办法有望在年底通过实施。 (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