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达中学今被强制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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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5:10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杨昌平实习生杜磊)上午10时,北京市仁达中学财务室的保险柜被法官勒令打开,保险柜中的记账账目被市一中院依法查封扣押,执行法官带走账目后,将进行司法审计,以查证该校的资金流向。
仁达中学拖欠执行款已达3年。2003年7月18日,经市一中院判决,该校须支付三家建筑公司工程款及借款两千余万元,至今尚有700余万元未付。仁达中学拖欠工程款,致使民工不能及时拿到工资。市一中院依法查封该校游泳馆、体育馆,并经过对部分账目初步查阅,发现该校招收学生1900余名,每名学生每年收费1万余元,但这些收费并未入到仁达中学账上。文并摄J16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