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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召开“推进订单农业工作现场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2日16:46 首都之窗

  订单农业,是农村种养植户与涉农企业在农业生产之前,签订农副产品产销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农民根据合同组织生产,涉农企业按照合同收购农民生产的农副产品的农业经营形式。订单农业以签订合同的形式,把商品农业生产与市场需求连接起来,把分散的家庭经营与龙头企业连接起来,向农民提供清晰的市场信息,避免“多了砍,少了赶”的盲目生产,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且生产出来的农产品有比较稳定的销售渠道,从而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地连接起来,既有利于农民集约经营,生产适销对路
的农产品,提高农业效益,实现农民持续增收,又有利于企业掌握原料,均衡生产,加工增值,实现可持续发展。这样既能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又能克服生产的盲目性,还可增强双方合力化解市场风险的能力。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并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作为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了要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和订单农业。国家工商总局也于年初下发了《关于支持发展订单农业,积极开展涉农合同帮扶工程工作的通知》,把服务三农的工作作为2006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在订单农业中,“合同”是始终贯穿各个环节的关键要素。市工商局高度认识订单农业的重要性,针对一些农民存在着合同法律意识差、签约意识淡薄,履约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和个别企业利用合同欺诈,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充分发挥合同监督管理和行政指导、行政服务职能,以制定和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为突破口,把推进订单农业发展,作为加快农产品流通、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

  2006年9月5日,市工商局联合北京市农业局在全市正式发布推行《北京市豆类种植收购合同》、《北京市种子繁育收购合同》、《北京市食用菌菌棒定购合同》、《北京市饲料定购合同》、《北京市肉类供货合同》、《北京市活牛养殖收购合同》、《北京市农作物种子代销合同》共7种涉农系列合同示范文本。在合同中对农副产品交易中涉及的质量要求、技术指导培训、价格选择、交货验收等容易引发纠纷的环节进行了重点细致的描述,并明确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可以有效地减少农副产品种养殖收购环节的风险和纠纷,保护农村种养植户和涉农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以合同的形式构建了涉农企业与农村种养植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结机制,为“订单农业”提供了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法律文书,掀开了本市推动订单农业大力发展的序幕。

  此前,市工商局和农业局已经在本市推行了的种子、农药、肥料买卖合同和《北京市种养产品收购合同》示范文本,使本市重要农资产品交易秩序明显好转,顺义、平谷、通州等区县已实现连续多年的种子问题的零投诉。

  以上各类涉农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工商局各个分局负责发行,并可通过“首都之窗”和“北京工商”网站下载使用。

  2006年9月12日,市工商局在房山分局召开了“推进订单农业工作现场会”,推广了房山分局推进订单农业的先进经验。

  2006年初,市工商局房山分局根据辖区经济发展的需要,紧紧围绕重点涉农企业开展合同帮扶工作,先后为企业量身定做了菌棒定购合同、白灵菇代销合同、青贮饲料收购合同、鲜肉供应合同、黄牛养殖收购合同、红小豆种植收购合同、黄豆种植收购合同、基地繁育种子收购合同共九个涉农系列合同。既适应房山区农业生产经营特点,明确了涉农企业和种养植户的权利、义务关系,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以合同为纽带,在农户和企业之间形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互动机制。这些涉农合同文本试行半年以来,合同累计出口各类蔬菜15000吨、牛养肉3000吨、红小豆500吨,为国家增加外汇收入1980万美元;惠及农户34370户、农场43个,提供农业劳动力就业数53512个;涉及的农户半年实现收入11984万元,劳动力人均预期年收入将达到6973.5元。农民得到了实惠,企业得到了健康发展。

  今后,市工商局将继续根据企业和农民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各类涉农合同示范文本,促进北京市订单农业发展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并加大对涉农合同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和支持区县、乡镇设立“合同指导站”,为企业和农户提供合同咨询、签约指导和纠纷调解等服务,及时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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