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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速低于50公里要罚1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12:05 江南都市报

  我省今起重点整治高速路上三类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记者胡骅报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时速低于50公里的将被罚款100元并记分值3分。记者昨日从 省交警总队获悉,从今日起至12月31日,我省在高速公路开展行车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治理不按规定时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

  低速行驶也会酿车祸

  据了解,今年以来,我省高速公路共发生交通事故645起,造成234人死亡,881人受伤,与去年同期相比, 事故起数下降38.74%。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11起,同比下降21.42%。

  分析近期的

交通事故原因,交警部门发现故障车停车、货车低速行驶、疲劳驾驶等占了较大部分。

  重点整治三类违法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新闻通报会上了解到,以上的几种现象将是此次整治的重点,对于车辆(大货车居多)在

高速公路 上正常情况下,时速低于50公里行驶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以100元罚款并记分值3分。对于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达不到时 速90公里,而长时间占用快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200元罚款。同时,对于客车超速行驶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 以100~2000元罚款,对在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将处吊销违法驾驶人的
机动车
驾驶证。

  目前高速交警使用的雷达测速装置,在晚间无法拍摄到车辆不按规定时速行驶行为。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省交警总队 直属支队为基层大队配备了18台全天候、高清晰度雷达测速仪。此次专项整治的测速重点主要是在高速公路的事故多发路段 和平直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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