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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来防止下一个“驻镇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11:20 法制晚报

  拿什么来防止下一个“驻镇办”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陕西省延长县郑庄镇人民政府只有40名干部,却于2002年举债建起一座办公大楼,办公室超过80间,至今近一半房间闲置无用,并有120万元工程款没有还清。为了偿还欠款,该镇于2005年9月与所属的13个村签订协议,要求每个村在镇政府租一间房作为“办事处”,租金10万元。

  和饱受诟病甚至被直指为“跑部钱进”而设的“驻京办”相比,这个“驻镇办”更加师出无名,简直像是“恶搞”。

  现在,在上级部门的要求下,郑庄镇已经将协议收回。此一地、此一时、此一事当然可以说已经“圆满解决”,但是,上级部门如果只满足于充当“灭火队”,不从根本上解决出现问题的根源,就不能算是大功告成,也就无法防止下一个“驻镇办”的诞生。

  首先,不杜绝“过度建设”的原始冲动,拿什么来防止地方政府欠债?如果“不以欠下债务为耻,反以过度建设为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就不可能真正杜绝。据报道,“这座办公楼是经过县政府审批后修建的”,我想问,对一个没有足够资金的镇政府,县政府为什么批准它举债建楼?

  其次,不厘清“权力范围”,拿什么来防止地方政府张口要钱?“这两年被拖欠工程款的建筑单位多次前来催款,镇上只好给各村施加压力”,结果,对莫名其妙的“驻镇办”,各村不想“驻镇”也得照办。拍板“过度建设”的决策者,决定“转移支付”办法的相关者,向下施加压力的责任人,到底有什么责任没有?

  最后,不严惩“恶榜样”,拿什么来防范下一个?据报道,郑庄镇镇长说,目前延长县已经向陕西省有关部门申报了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项目,上报的乡镇中就有郑庄镇。如果省里有关部门批了,届时可以用其来偿还部分欠款。另外县里也可以帮助解决一部分——出了问题的孩子有更多的奶吃,这不是变相鼓励其他孩子也出问题吗?管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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