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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被原单位开除 到哪存档续缴社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12:40 法制晚报

  朋友被原单位开除 到哪存档续缴社保

  问:我的一个朋友被原单位开除,档案还在原单位,现在是否还可以提出本人档案?到哪里存档再续缴社保?

  答: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后,未按规定及时转
移失业人员档案的和1999年10月31日前“人”“档”分离人员的档案,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向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移交:

  (一)已经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并有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证明或处理决定的,可以按照当时的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或处理决定的时间转移档案关系。

  (二)没有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证明或处理决定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的通知》(京劳社关发[1999]34号)第七条的规定处理的,可以按照其自动离职的起始时间转移档案关系;按照开除、除名、辞退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的,按作出处理决定的时间转移。

  如果个人参加可以将档案存放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以自由职业者的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文/通讯员 宋建军 记者 荆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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