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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甭拿卫生许可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15:09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在西城、丰台、大兴、怀柔四区食品卫生管理培训试点工作启动仪式上了解到,北京将在全市餐饮单位全面推广实施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要求每个持有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至少应设一名食品卫生管理员。对于不具有经过全市统一培训、考核和发证的食品卫生管理员的餐饮单位,将不再核发卫生许可证。

  据了解,北京餐饮业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初步分为初级和高级两类。其中,集体用餐
配送单位、加工经营场所面积1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馆、食堂及连锁经营的生产经营者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其食品卫生管理员应取得高级食品卫生管理员资格;其他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可为兼职,但不得由加工经营环节的工作人员兼任。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饮业和供餐人数在200人以下的单位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员至少应取得初级食品卫生管理员资格。其他餐饮单位(包括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应取得高级食品卫生管理员资格。

  党晓晖J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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