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用人单位必须给农民工办工伤保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8日15:45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贵阳9月18日消息(记者孟海 张倩)为了保障农民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贵州省日前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意见》。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未给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或者未按规定的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农民工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因工伤保险待遇问题发生争议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同时,贵州省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畅通用人单位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的渠道,完善方便农民工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支付方面的有关措施,创造农民工待遇支付的“绿色通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