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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澡理发住店卫生总成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04:52 山西晚报

  近日,太原市相关部门对市内322家旅店、公共浴室、美容美发店用品用具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发现,一些小旅馆、浴室以及美容美发店等公共场所存在卫生隐患。针对这一情况,记者近日进行了暗访……

  小旅店 生意不错卫生不行

  “小旅馆的卫生条件实在太差了,每次出差都感觉很遭罪。”刘先生是一家公司的工程技术人员,经常出差。在他形影不离的大包里,除了一些洗漱用品还有一条床单。

  9月13日下午,在刘先生带领下,记者来到桥东街附近的一家小旅馆。刘先生住的“四人间”大约有10平方米,里面除了4张床和一台电视外,没有其他东西。房间在阴面,光线昏暗,空气里有股霉味。

  “旅馆里的床根本就不敢直接躺,都是铺了自带的床单后才行,睡觉也不敢脱衣服。好在每天只在这里挨一晚,第二天早早就出去办事了。”刘先生指着黑乎乎的“白”床单说,服务员隔一段时间过来简单清扫一下垃圾,他在这里住了十多天,从未更换过床单,天热的时候睡在上面觉得黏糊糊的,实在难受。刘先生说,别看这旅馆条件不好,可每天还是人来人往,入住率挺高。“关键是便宜,住一晚15元,时间长了还可以便宜。”记者采访了解到,在太原市,这样的小旅馆、小招待所还有不少,由于价格便宜,受到不少短期出差和低收入人群的欢迎。

  理发店 一把剃须刀众人用

  9月16日中午,记者来到太原市长治路附近的一家理发店。该店面积只有十余平方米,业务繁多,理发、烫发、染发、文眉、文眼线、美容护理等项目都能做。店里顾客不多,一位理发师正准备给一位中年男子修面,男子躺在放倒的长椅上,师傅拿着一把老式剃须刀在一长条形帆布上来回蹭蹭,并未清洗就在男子的脸上刮来刮去,刮好后就随手一放,刀刃上黑乎乎的,黏着不少胡茬。记者观察的半个多小时内,理发师共给3位顾客刮脸,剃须刀自始至终既未消毒,也未更换。当记者指出剃须刀没有消毒存在卫生隐患时,理发师傅笑着说,绝对不会刮伤顾客的脸面,也就不会出现感染等卫生问题。至于为何不使用一次性剃须刀,师傅说,“用着不习惯,还浪费”。

  除了剃须刀外,美容美发店的其他用品也都存在着一些卫生隐患。钟楼街一家美容美发店,店里角落的几张椅子上堆放了上百条毛巾,一捏,有些发潮。洗发小姐说,刚用洗衣机洗过,“城管不让搭在外面晾,就只好堆在这里了”。据介绍毛巾等用品不经过严格消毒,很容易滋生细菌,造成“二次污染”,导致各种皮肤病传染。

  记者连续走访了多家理发店发现,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对理发器具消毒的几乎没有,像理发剪、剃须刀以及文眉等器械都是一个用完下一个接着用,而顾客似乎也都习以为常。

  小浴室 搓澡修脚存在隐患

  记者调查发现,老城区和城中村的公共浴室卫生状况也不容乐观———

  9月15日,记者来到坞城路附近一家规模不大的浴池:一股刺鼻的气味让人喘不过气来。更衣室内,地上污水横流,一个塑料大盆里放着十几只拖鞋。几名已经洗完澡的客人正单脚着地一摇一晃换衣服,由于供客人换衣服坐的小床实在太脏,几乎没人在那上面就坐。

  浴室里边更不堪入目,不大的浴池里两位中年人一边泡澡一边聊天,水的颜色已经有些发黄。浴室边上,一位顾客正趴在搓澡的小床上搓澡,这张小床上也没有铺什么一次性用品,一位搓完了,搓澡工用水管一冲,另一位上来接着搓。

  随后,记者又采访了几家档次稍高的桑拿中心,结果发现同样存在卫生隐患———不少洗完澡的客人喜欢顺便修修脚,而修脚师傅的修脚工具大都不进行消毒,一位修完另一位接着来。而在修脚过程中,被修脚师傅修破脚的情况也很常见,专家告诫,这些情况极易传染霉菌等疾病。

  一些业内人士透露,小浴室大都缺乏有效的消毒手段,而搓澡和修脚这些依附于洗浴业存在的边缘职业,目前尚不在卫生部门监管范围,是一个管理真空。

  监管加把劲商户要用心

  9月18日,记者从太原市卫生局了解到,目前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管理主要是根据1987年国务院发布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条例》共规定了包括宾馆、饭店、茶座、理发店、旅馆、公共浴室等28类场所为公共场所的卫生要求———

  “应该说规定核心是两条,一是对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要求是必须进行体检,获得健康证再上岗;二是对相关用品、用具必须消毒。”一位卫生监管人员介绍,目前主要手段是通过发放卫生许可证来实现对公共场所的管理。通过近年来的数次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发现,一些规模较大的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从人员配备、硬件建设到用品用具都基本能达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卫生状况也能达标。但是,一些规模小而分散的旅馆、招待所、理发店、公共浴池的卫生状况就差一些,从人员构成到操作流程都有问题,有些缺乏消毒设施,有的则不能严格执行消毒制度,用品用具不能按规定消毒,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这些小规模的旅馆、浴池等公共场所在一段时间内还不可能彻底清除,还会存在下去,卫生监督部门只能通过进一步加大对这些场所的监管力度,来保障市民的安全。

  太原市卫生监督所一位负责人表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里规定的28大类公共场所涉及了市民吃、穿、住、用、行的方方面面,经营户数量非常庞大。有些经营者受利益驱动,往往将卫生安全观念抛到了脑后,因此和庞大的市场相比,有限的监管人员显得有些力不从心。因此,经营者要加强诚信、卫生安全意识,而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也要不断加强辨别能力。

  本报记者常慧忠

  ■相关链接

  公共场所易传播的疾病

  ●呼吸道传染病

  主要在冬春季流行。包括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上呼吸道感染;肺结核。这几种疾病的传播是病原体通过空气,借助飞沫经呼吸道侵入人体引起感染,因此上述疾病在公共场所内易造成传播和流行。

  ●胃肠道传染病

  多见于夏秋季节,易在公共场所造成暴发和流行。这类疾病主要指:病毒性肝炎、伤寒、霍乱、细菌性痢疾,它们可通过公共场所的食品、公共用具和公共用品、水源而传播。虫媒传染病

  流行性乙型脑炎简称“乙脑”、斑疹伤寒,这两种疾病的流行多发于夏秋季,以公共场所的蚊子、虱子为传播媒介。

  ●寄生虫疾病

  滴虫病、霉菌等,在公共场所主要通过公共浴池、公共毛巾传播。

  ●眼疾病

  沙眼、流行性结膜炎,俗称“红眼病”,也是通过公共场所内的公共用品传播。

  ●皮肤病

  手足癣,主要通过公共场所浴池的拖鞋、浴巾和修脚工具传播。

  因此,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公共设施、公共用品采取有效的消毒措施是切断上述各类疾病传播途径的有效措施。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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