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市旅游局:旅行社不得以"准×星"等用语忽悠游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11:17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十一类违规的旅游广告用语今后不能再使用,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旅游广告整治大会上获知的信息。会上,市旅游局和工商局联合对一些明知故犯、打擦边球的旅行社发出了“黄牌”警告,并对12家投放违规旅游广告的旅行社发出整改通知书。黄河旅行社负责人因涉嫌虚假注册、合同欺诈已被白下区检察院批捕;南京港龙旅行社的违规行为也被通报。

  统计数据显示,旅行社70%的客源是看了广告后前来报名的。因此,广告是否条例规范,直接关系到旅游者的切身利益。市旅游局、工商局此次共同梳理出了十一大类广告用语,要求各旅行社不得再使用这些违规或不规范的广告用语。

  例如,部分旅行社为了在众多旅游广告中显得“抢眼”,把广告上的价格压低,等到市民前来询问,再以种种理由抬高报价;或是在广告中出现“豪华旅游”、“当地最好的景点(酒店)”,旅游价格“全包”、“半包”等模糊表述。还有的广告上声称团费已包括门票,但实际却只包括景区第一道门的大门票,“园中园”却要另行收费;另有些广告中虽然注明了航班机型,却不注明起飞时间,为的是能把航班安排在晚间,从而省钱,却导致游客第二天体力不足。再如,我国旅游饭店的星级标准只有一星到五星,不少旅行社却以“准×星”酒店、“相当于×标准”酒店等字样误导游客,实际入住的却很有可能是某个破旧的招待所。

  除上述常见的违规旅游广告外,旅游、工商两部门昨天更明确指出,旅行社获得一个荣誉称号,并不代表就能终身享用,在广告中使用时必须标明获奖的年度及具体奖项名称,否则就属违规广告;至于“华东地区最大散客旅游中心”、“15年零投诉”等夸大其词的描述用语,也均属虚假广告之列。

  市旅游局副局长金卫东说,为严厉打击虚假旅游广告,市旅游局将把旅行社发布的旅游广告纳入其年终考评机制和诚信度等级评定体系,定期进行监测,对违法旅行社不予年审。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