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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的士拒载醉汉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12:16 新闻晚报
□晚报记者龚星报道

  八月中旬,杭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布了《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改草案)》,征求市民意见。其中一条称喝醉了酒的乘客,如果没有头脑清醒的同伴陪同,出租车司机将可以拒载。服务行业向来把顾客当“上帝”,当“上帝”醉酒,的哥就有权把他拒之门外?该条提议引起许多人的关注。

  拒载条款引争议

  记者昨天在杭州官方政府网站上看到,《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改草案)》明文将一些修订内容公布,以供市民讨论。其中新增的第二十七条写道“醉酒者和精神疾病患者乘车应当有成年同行人陪乘”,也就是说,司机有权对单身醉酒的乘客拒载。

  一些网民表示,醉酒的人本来就需要人照顾,现在连出租车都拒载了,半夜怎么回家?这样做只保护了司机的利益,却显得人性化欠缺。

  但更多的人赞成新规定。“要司机人性,自己怎么不人性一点,少喝点?”一些网友表示,司机处于被动地位,对其职业苛责,不如让乘客自律。

  此外,出租车司机纷纷表示这样的规定很有必要。“我们或多或少地都遇到过醉酒乘客的刁难,不敢拒载,显得有些无奈。”

  各地条例早已有之

  得知记者来自上海,杭州市政府法规处的工作人员金先生笑称上海早就有了这项规定。“杭州是参考了外地的规定才出此草案。”他介绍说,老的《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只规定了出租司机的义务,对乘客并未有什么要求。“我们参考上海、天津、西安等城市的出租车管理条例后发现,醉酒乘客需要陪同才能乘坐。鉴于服务行业是双向的,于是在此次修订草案中加入了乘客的义务。”

  记者在查阅后发现,早在1995年,《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中就有“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乘车须有人随车陪同监护”的条款,并且在1997、2001年两次修订中一直保留。主要因为乘客醉酒后神志不清,要司机强行闯禁行道、走低速道、违章掉头,不然就以拒载为名不付车费等情况时有发生,有了明确的法规,一旦有了纠纷至少可以明确责任。

  “当然,此项条款还只是草案,目前正在走程序,要正式通过市政府、人大等部门的讨论才可正式发布。”金先生解释,对于如何判别醉酒,在具体操作上有难度,“醉酒和饮酒的区别,靠司机主观判断弹性太大,而司机又不可能像警察一样拥有测酒精度的仪器,如果通过,要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办法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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