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将排污控制指标纳入官员政绩考核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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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13:09 国际在线 | |||||||||
新华社消息: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执行情况,今后将被中国南部的广东省列为对各地官员的政绩进行考核的内容。 根据广东省未来5年发展规划,2010年前,该省的二氧化硫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要比2005年削减15%。为达到这一目标,广东省政府和全省21个地市签订了责任书,把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了各地。这项任务的执行情况将纳入当地官员的政绩考核范围。对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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