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推荐首都十大公德人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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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9日13:5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杜新达)“首都十大公德人物”评选明天全面启动,首都文明办副主任滕毅介绍,凡学习、工作、生活在北京地区,年满18周岁以上的人士,不分职业、户籍、性别均有被选资格。“首都十大公德人物”被选者必须具备以下至少一项条件:积极宣传社会公德,带头实践社会公德,成绩显著,影响广泛;保护公共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秩序,自觉与破坏公物、损害公共利益的现象作斗争,表现突出;热心支持和参与首都公益事业,助人为乐,在群众中影响广泛,声誉良好。
记者了解到,“首都十大公德人物”评选活动推荐阶段从9月21日至11月5日,采取组织推荐、媒体推荐、个人推荐三种方式。其中各区县、系统、社会团体可推荐1至2名候选人;各新闻媒体可从其报道过的公德典型中择优推荐2至3人。而个人推荐要有50名以上市民的推荐签名,由被推荐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写明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方可向评选办公室推荐。X09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