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公安机关推广济南公安法制员制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0:01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9月19日讯通过在有执法职责的基层科、所、队设置专(兼)职法制员,对本单位办理的每一起刑事、行政案件进行事前审核,监督把关,以此实现了监督“关口”前移,构筑执法质量的第一道防线。在19日召开的全省公安法制工作现场会上,济南市公安局实行法制员制度的经验开始向全省公安机关推广。 近年来,为了及时发现执法问题,防止和及时纠正错误的执法行为,济南公安从加
法制员由基层推荐,市公安局统一培训、考试,授予法制员资格,基层领导研究聘任。截至目前,全局获得法制员资格的民警有709名,被基层执法单位聘任的有519名。法制员制度实施以来,各级法制员共审核案件2.8万余起,纠错1200余处,占了4.3%,有力地构筑了执法质量的第一道防线。在去年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中,90%以上的满分卷都经过法制员审核把关,执法质量达到优秀档次的单位上升了16%。 记 者 张庆村 通讯员 葛福庆 孙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