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用水要“一户一表”了费用原则由供水企业和用户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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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0:08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临沂9月19日讯记者从临沂市建设局获悉,临沂市13日正式出台实施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工程的通知,要求自2006年9月起,力争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各县区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尚未实行一户一表结算方式并具备实施条件的城市用水户,实施一户一表改造;危旧住宅片区、规划3年内改造的住宅,不列入本次工程实施范围。 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是指一个城市供水住宅用户安装城市供水
今后,新建住宅必须按照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工程技术规范设计给水系统,凡不符合规范的,有关部门不予审批、验收;在建和已建成尚未出售的住宅,由建设单位按城市居民用水“一户一表、计量出户”工程技术规范改造后方可出售,对未经改造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屋产权证,城市供水企业不予接入自来水。供水企业要依据《临沂市城市供水暂行办法》,加强户表接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工作的管理。此项举措对于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方便群众,节约用水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通讯员 李秀娟 乔淑琴 记 者 田 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