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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集中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1:03 新晚报

  哈报网讯(柳晓伟 张迪晗 记者 刘治宇)近日,记者从消防安全委员会获悉,相关部门将对哈尔滨市建筑消防设施质量进行集中整治。

  记者从消防安全委员会获悉,集中整治将进行到10月31日,其后将督导各业主单位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运行质量保障机制。整治期间,相关产权、使用、管理等负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责任的业主单位,须自行查找存在问题,做出自测评定结论,交由当地
公安消防机构及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还须建立和完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质量长效保障机制。凡建筑消防设施带障运行、系统瘫痪的,必须采取整改措施,制定落实相应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消防安全。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受理并组织专项整治验收评定,监督指导业主单位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运行质量长效保障机制。依法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对经责令改正拒不整改、逾期不改的,坚决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使用伪劣消防设施产品、消防设施施工质量低劣等违法行为,各级公安消防、建设、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要联合执法,依法给予警告、罚款乃至资质降级、资格(资质)不予年检、取消资格(资质)、行政拘留等处理。

  为保证整治行动切实有效,市公安局消防处设立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运行质量举报电话0451-82620455和电子邮箱(hrbxf119@126.com),接受社会各界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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