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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放鹰女”集体逃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1:36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明光市近十个乡镇十余名“买”来的云南、广西籍女子,一夜之间全部逃走,于是,一起利用婚姻诈骗钱财的“放鹰”案件浮出水面。日前,该案中负责联络“买方”的余文保被明光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逃走被抓回的“放鹰女”莫海燕,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这也是明光市法院今年办理的第五起“放鹰”诈骗案件。

  “放鹰女”集体逃走

  现年55岁的余文保是这起“放鹰”案的第一被告人,系明光市嘉山集农民。2005年12月底,余文保与黄翠树(另案处理,广西人)密谋,准备以介绍对象为名,骗取他人钱财,并进行了明确的分工:由黄翠树负责提供女的,余文保负责找男的,事成后,给女方6000元,剩下的两人平分。

  随后,黄翠树到绩溪将一广西籍女子何细妹介绍给明光市嘉山集农民陈某为妻,并以给女方父母养老费为名,索取陈家现金15000元。今年3月21日,黄翠树通知何细妹伺机从陈家逃走。

  在此期间,余文保与黄翠树以相同的方式将十余名广西、云南籍女子以化名方式分别介绍给明光市近十个乡镇的十余名农民为妻,并以给女方父母养老费为名,分别向男方索取1~1.5万元不等的钱款。就这样,在余文保等人的精心策划下共计诈骗钱款14万余元。上述十余名女子,均在3月21日“集体逃走”,只有莫海燕在逃走时被男方及时发现抓回。

  有组织地行骗

  据介绍,类似莫海燕等“放鹰女”利用婚姻诈骗钱财后再逃走的案件,在一些农村很常见。该案是明光市法院今年审理的第五起“放鹰”诈骗钱财案件。在此之前的7月5日,该院也曾以诈骗罪判处了3个“放鹰人”。

  据多次审理此类案件的法官介绍,当前,偏远地区有的农民家庭尚未脱贫致富,大龄青年一时婚姻无着,一些不法之徒就利用婚姻诈骗钱财,这是今年以来诈骗案件中出现的新特点。

  他说,以往,都是广西、云南等偏远地区的少女和妇女被他人拐骗到内地卖给他人作妻。而现如今,她们则是有组织、有预谋、有策划地主动出击。他们在事前合谋谎称兄妹、亲友或者其他关系,由男性以介绍婚姻为名,将女性带到受害人的家中,以各种理由向受害人索取钱财,等到受害人放松戒备时,女性则趁机逃跑。

  加强防范意识

  为什么行骗者利用这些并不高明的欺骗手段却能够屡屡得手呢?“主要是行骗者利用受害人忠厚老实又急于结婚的心理。”骗子们往往打着给他人介绍对象的旗号,让受害人放松对他们的警惕,陷入他们的圈套。

  办案法官提醒:要端正自己的心态,“天上不会掉馅饼”,婚姻之事不能听信骗子的一面之词。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强自我防范意识,与陌生人相处要谨慎。如果因一时不慎被骗,要及时报案,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办案。 (江泓 王君 本报记者 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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