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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兰台村委会在耕地上建商品房严禁村民种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2:01 中国青年报

  本报记者 刘万永

  站在长长的田埂上,村民赵某无奈地抓起一棵长得足有半人高的荒草,放眼望去,上千亩地上都是这种长势繁茂的荒草。而在田埂的另一侧,是一片同样葱茏的水稻。

  “水稻是沙岭村的,荒草是我们兰台村的。”赵某说,“人家每年都有收成,我们的
地已经撂荒两年多了。”

  耕地上建起商品楼

  兰台村隶属于沈阳市于洪区沙岭街道,地处京沈高速和102国道交叉处。近年来,随着沈阳市重工业基地铁西区部分企业搬迁征地,兰台村一带地价大幅上涨。

  兰台村共有土地2000多亩,集中在102国道以北。由于曾遭受镉污染,2000多亩土地中可用作耕地的只有400亩,这些地紧邻兰台村村庄,多为菜地。污染地原来种水稻,后改为旱田,种植玉米、大豆等农作物,40户养殖地也在这里。

  兰台村有1000多口人,人均耕地只有4分,为什么大片耕地被撂荒呢?村民们告诉记者,2004年6月,新任村委会主任黄波上台后,兰台彻底变了,耕地不能种,养殖地不让养殖,目的是要开发、建楼。

  记者在兰台村看到,紧邻102国道,12栋居民楼拔地而起。同时,几栋新住宅楼正在紧张施工。村委会主任黄波对记者说:“2005年我们建了12栋,其中6栋回迁,今年新建20栋。从动迁到回迁,我们只用了11个月,不用说是沈阳,这样的速度在全国也是首例。”

  按照黄波的说法,兰台村住宅面积共110亩。实际上,已建和在建的住宅楼占地已经远远超出这个数字。除村屯改造占地外,新建楼房占用耕地面积至少达到40亩。

  兰台村村民韩绍友对本报记者说,他家承包的1.2亩耕地已经建起了商品楼。

  我国政府对耕地实行最严格的管理制度。今年8月31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而记者从沈阳市于洪区土地局获悉,兰台村此次拆迁改造并未办理相关手续。

  于洪区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沙岭街道村镇建设管理的工作人员车非说,自己是今年6月才接手沙岭街道辖区工作的,对兰台村的情况并不了解。“兰台村改造,没有经我的手批过,以前是否有立项报告我也没看见过。”关于兰台村村民回迁的房产证问题,他说:“到目前为止,兰台村一个房产证都没办过。”

  村委会公告:严禁种地,否则后果自负

  兰台村的大规模拆迁,始于黄波上任后的2004年。这年年底,黄波在一个显眼的地方立了块牌子:“禁止种地,否则后果自负”。

  一块牌子并未阻止村民耕种,黄波采取了严厉的措施。兰台村村民2005年年初拍摄的照片显示,通向耕地、养殖地的路口,要么被水泥墩子堵住,要么堆满了垃圾。

  1997年8月27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通知特别指出,在第一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辽宁省各地相继开展了土地延包工作,但兰台村并未执行这一政策,没有和村民签订土地延包合同。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记者手中的一份兰台村村委会与村民于2005年1月签订的协议书显示:兰台村村委会要求村民承包的土地(包括耕地和停耕地)在2005年度不再耕种,村委会给村民每亩450元的土地承包费,村民为2005年度承包地春耕已购买的种子和化肥,凭发票由村委会按价收回。而这些收回的土地都纳入了兰台村的开发范围。

  黄勇是兰台村40户养殖户之一,以养殖猪、羊为主要经济来源。他在一份写给公安机关的材料上讲述了自己的遭遇。2005年4月2日早上4时50分,村治保主任黄海营等多人,把黄勇新建的羊舍推平一半,母亲上前阻拦,被人推倒在地休克长达5分钟。黄海营等还对黄勇的父亲大打出手,造成骨盆受伤。最终,黄勇的羊舍被彻底推翻,养殖户孙景贤、戴文龙新建的鸡舍也同时被推倒。问题至今也没有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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