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自行教育儿子法院要他送孩子回校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2:57 海峡都市报 | |||||||||
N《竞报》供稿 本报讯 因为孩子被父亲接回家自行教育,母亲王女士把前夫侯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自己抚养8岁的儿子侯鸿儒。昨天,已在家接受父亲教育两年的鸿儒在庭上流利地读起了英文报。石景山法院宣判,认定侯鸿儒在其父亲的自行教育下,英语、汉语的阅读能力确实取得了超越于同龄人的成绩,而且本人表示“以读书为乐”,与父亲感情关系融洽,侯鸿儒身
宣判后,王女士泪流满面,“这个判决没有解决任何问题,我要上诉”。宣判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鸿儒始终称母亲的大名,没有叫一声“妈妈”。 记者了解到,侯先生已经向石景山区教委咨询,教委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孩子一定要入学,但是具体从哪个年级上,需要与学校商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