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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出台新规治“老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3:05 深圳商报

  粤出台新规治“老赖”

  收到执行通知书5日内须申报财产

  【本报广州19日电】今后,“老赖”们将无法长期耍赖了。记者今天从省高院了解到,新出台的《关于民事执行中调查、控制财产的规定》中明确规定,“老赖”在收到执行
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必须向执行法院如实申报财产。而明年1月全面实施的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将严格审查和制约“老赖”们的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注册新公司、高消费等行为。

  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杨贤才介绍,省法院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了《关于民事执行中调查、控制财产的规定》。按照《规定》,被执行人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必须向执行法院如实申报现金、银行存款等财产。在执行期间,以后有财产增加的,还必须自取得财产之日起3日内补充申报。否则,法院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执行人申报无财产、或申报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法院将从房产国土管理部门、工商管理部门、车辆船舶管理部门、银行、住所村(居)委会以及实地进行调查或搜查。《规定》中各种细化措施的出台将使“老赖”们所隐藏的财产无所遁形。

  执行人员收到线索5日内应核实

  针对部分法院执行人员存在的被动拖拉作风,《规定》对执行人员调查、控制财产的义务和时限作了明确规定:执行人员在接到明确的财产线索后,应在5日内调查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在48小时内调查核实,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对于执行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相应财产调查、控制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老赖”将在各领域受到限制

  杨贤才介绍说,最高人民法院开发了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今年6月27日开始试运行,并将于明年1月正式运行。

  全国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是把全国各级法院每年200多万件执行案件从立案到终结的每一个步骤、程序、措施都及时录入到该系统的数据库中,以此系统提供的及时、准确、全面的权威执行案件信息为基石,借助与工商登记、房地产管理、出入境管理、车辆管理等建立的信息共享与措施联动机制,与人民银行的征信信息数据库系统链接,最终形成一种执行威慑机制。通过执行威慑机制,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将付出惨重代价,其融资、投资、经营、置产、出境、注册新公司、高消费等,都将受到严格的审查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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