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原省委副书记侯伍杰受贿88万获刑1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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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3:06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据山西晚报报道,昨天,中共山西省委原副书记侯伍杰受贿案一审宣判,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判处侯伍杰有期徒刑11年。 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查明,被告人侯伍杰在担任中共山西省委常委兼太原市委书记期间,接受时任太原市公安局副局长的邵建伟希望晋任局长的请求,并于2000年9月至11月期间,分3次收受邵建伟给予的美元10万元和价值港币5万余元的百达菲利手表一块,以上款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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