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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失足大多为“钱”所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4:09 山西晚报

  调查显示,少年劳教人员中,盗窃、抢劫、抢夺排在犯罪类型的前3位

  本报9月19日讯(记者郭卫艳)今天,一组来自我省某司法机构的调查显示,少年劳教人员中,财产犯罪占到79.3%。调查显示,少年劳教人员中,从违法犯罪类型上看,主要以财产犯罪为主,排在前3位的犯罪类型依次是:盗窃、抢劫、抢夺。从家庭结构上看,单亲家庭和无人管家庭占27.6%。

  17岁的张宏,已有多年吸毒史。为筹集毒资,张宏和几个同伙多次入室抢劫,最多的一次偷了近5万元。“他们都是贪官,要不怎么会有那么多钱?”面对询问,张宏脱口而出。经核实,张宏共盗窃近20万元,这些钱都被他挥霍一空。

  芦春贤是太原市西峪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作为一名监所检察院干部,芦春贤对未成年管教学员的犯罪动机深入了解后发现,没有一个学员是因为没钱吃饭或筹集学费而去盗窃、抢劫,其作案动机,大多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娱乐、吃喝等不健康消费。由于知识层次所限,他们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所了解,但多数只认为自己犯了错,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犯罪。

  “主要是家庭教育!在这些孩子中,有的家长疏于管教,有的家长则对孩子过于溺爱,还有的家长要求过于严格,这些教育都不利于孩子的发展。只有真正尊重孩子,明白孩子们需要什么样的爱,才能教育好孩子。”对于未成年管教人员违法犯罪的成因,山西省未成年劳教所教育科科长张梅这样认为。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董春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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