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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手”“拉客” 假公司骗财近4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4:3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武法 记者 张胤) 虚假注册公司,游说老人认购“神奇手”治疗仪进行投资,疯狂敛财近40万元。日前,武侯公开开庭审理了杨菊、黄华集资诈骗一案,并作出判定,认定杨菊、黄华犯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各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假注册 假身份 假公司假成一团

  2005年5月,杨菊、黄华通过四川国信企业策划有限公司出具了注册资金为100万元的虚假证明文件,杨菊又从广东购买了姓名为李梅和杨海宁的身份证,利用这些假证明、假证件他们进行工商登记,并在武侯区虚假注册成立了四川省盛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银公司)。2005年7月,杨菊、黄华虚假注册成立了盛银公司成都分公司,并以在武侯祠大街一商城开始运作。

  利润高?风险低?大骗子骗来巨款

  盛银公司成立后,大量招聘业务员,而大部分业务员均使用化名从事经营活动。他们将作案对象瞄准了老年人,免费带老年人去“农家乐”游玩,免费试用“神奇手”低频治疗仪,对老年人宣传向茶楼、美容院、洗脚房等服务行业租赁“神奇手”低频治疗仪,可以得到高利润,而且风险很低。业务员们还称,老人们购买“神奇手”后将由该公司代为转租,每台治疗仪每月可获租金20元,除每月领取租金外,第一年按照投资额的20%、第二年按照投资额的30%的比例进行回报和返利,合同期满后公司按“神奇手”原价的50%进行回购,这些条件骗得了众多老年人的信任。随后,盛银公司先后与邹某、何某等23名老年人签订了《合约书》,共计骗取23名被害人的投资款人民币386124元。

  2005年8月4日,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将杨菊、黄华挡获。随后,武侯检察院对杨菊、黄华提起公诉,武侯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杨菊、黄华的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据此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各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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