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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日警官”下周上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5:28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田永丽实习记者解晨红)从下周一开始,您在前往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大队办事时,就会看到一个专门负责接待的“值日警官”,他将受理您的投诉、咨询,并监督民警工作,维护民警权益。

  “值日警官”制度是西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从成都“取”来的“经”,在支队机关、车管处、事故处、郊县处以及基层12个大队、郊县各大队主要办公区域内设立“值日警官
”岗位,由处长、科长、大队长等领导干部、业务骨干轮流担任,主要负责受理群众投诉、咨询,监督民警工作,维护民警权益。

  “值日警官”行使本单位、部门领导权力,对民警执法、内务管理、办公秩序、窗口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发现民警执法、服务窗口工作中出现的偏差、失误,“值日警官”可随时纠正,并对当事民警进行教育警告,或登记备案。在接受群众投诉、复议过程中,需要当事民警当面核实、举证时,“值日警官”有权从岗位上暂时抽调当事人回单位协调处理。

  除了拥有“领导权”外,“值日警官”还具有服务、处置、信息收集职能。在接待时,他要清楚告知群众办事时间、程序、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对群众正确填写各类表格进行指导,以最短的时间办结有关事项,避免群众因不熟悉情况而跑“冤枉路”。在受理群众咨询、投诉过程中,及时查明情况,给群众满意答复,争取谅解支持。

  “值日警官”将在《“值日警官”登记簿》上对来访群众的个人信息、联系方式、交办事项、处理结果、满意与否作详细记录整理,并以此作为单位干部政绩考核的依据。“值日记录”必须由单位值班领导审阅、签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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