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老年优待年龄应降为六十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5:28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实习记者马群)昨日,西安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常委、委员对西安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进行了视察,并对促进老龄工作建设提出建议:西安市应当调整老年优待年龄,从目前的65岁降到60岁。

  西安市政协委员苗禾田认为,享受老年优待年龄应从65岁降到60岁。“按照中国现行规定,女性55岁,男性60岁就达到了退休年龄,但西安市目前规定65岁以上老人才能享受
老年优待,限制了大多数老年人获得国家和社会物质帮助及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

  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西安市60岁以上的老人达96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2.9%,并以年均3.4%的速度递增。对此,苗禾田认为:“政府应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适时降低老年优待年龄,使更多的老年人充分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

  西安市政协委员李志华则建议,应适当增加老年人免费乘车路线。按照《西安市保障老年人权益办法》规定,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可以免费乘的公交路线仅限200路以内公交车。“如果老人居住的地方不在交通主干道,他们能免费乘坐的公交线路就很少,要到目的地就需反复倒车,非常不方便。”家住龙首村的乔老太太告诉记者,自己平时经常会去长安区韦曲看望自己的孙子,如果乘坐600路车刚好能到。但由于只能乘坐200路以下公交车,自己不得不倒两次车才能到达。

  此外,许多委员提出,应多关注弱势群体,如贫困、低保户老人的权益保障,尤其是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力的大量外出务工,我国农村家庭“空巢老人”数量不断增加,而大部分农村“空巢老人”没有社会养老保障,一旦失去劳动能力,农村“空巢老人”只能依靠子女的补贴,而这种补贴方式缺乏稳定性,补贴标准往往偏低。为此,委员们建议,政府应多关注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逐步推行城乡一体化的低保制度,从经济上保证老年人达到基本生活水平。

  西安市政协副秘书长李春华表示,西安市人口老龄化形势将非常严峻,因此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至关重要。她表示,将把委员们的这些建议汇总反映到西安市委、市政府,同时将一些专门问题以提案的方式提交相关部门解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