垄断巨头“打架” 百万居民断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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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5:3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9月8日,山东省济南市经历了少有的大面积停水,停水范围涉及4个中心区、近百万居民。 这次停水,并非因为管道维修,也不是由于用水过量、供水不足,而是因为水源、
水源企业欠费被拉闸限电 “供电部门给我们限了电,我们没电供水。”记者拨通了济南市供水集团供水热线,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9月7日,济南市供电集团对清源公司拉闸限电,而“清源”是济南市的水源企业。清源公司为什么会拖欠巨额电费?该公司工作人员道出了实情:济南供水集团长期拖欠清源公司水费,从而导致清源无力交纳电费。原来,引发停水的原因是3家企业之间的“三角债”所致。 债务不清成纠纷“死结” 济南市供电集团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清源拖欠的电费金额巨大,多次催缴,仍拒不缴纳,我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供用电合同进行限电。限电,是合法的催缴手段,而且只是在非用电高峰期对部分电量进行的限制供应。” 据济南市供水集团工作人员介绍,2005年底~2006年初,该集团进行改制,成立专门的水源企业——清源公司,划归济南市水利局,供水集团则隶属济南市公用事业局。然而,在水源部门统一划归过程中,只接受了资产,至今没有接手债务,为水源企业与供水集团之间的纷争埋下了伏笔。 在这种情况下,供水集团拖欠清源公司水费,也就“理由充足”了。 巨头“维权”岂能殃及百姓 从9月8日中午开始,济南市除周边两个区之外,槐荫区、市中区、历下区、历城区4个中心区,大部分区域被停水,停水时间至少持续了5个小时。 巨头的“维权”却取得了初步成效——在济南市国资委的协调下,供水集团向清源公司支付了100万元水费。 水源、供水、供电企业之间复杂的债务关系,是停电、停水的关键所在。然而,他们共同忽视了一点:当事人双方在设立、变更、处置债权债务关系时,均不能以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及公共利益。 我国宪法、民法,对以任何方式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均作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遗憾的是,在这场垄断企业的较量中,公共利益成为被侵权对象——按期足额缴纳水费、电费的老百姓,成为他们“维权”纠纷下的受害者。 供电集团催缴电费本无可非议,然而,它们怎能以牺牲公共利益,甚至不计后果导致全市大范围停水?对于停电将要造成的停水事实,供电部门显然有充分的估计。 (法制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