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债1.88亿 9千余万收不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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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6:34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胡晓)通过信用联社成立的“商贸公司”,江北信用联社主任兰某和业务科长陈某一手操控,1.88亿元贷款以“公司借款”名义提供给26家单位及私人后,至今还有9100余万元无法收回。昨日,兰某二人因涉嫌非法发放贷款罪在江北区法院受审。 1997年,在兰的提议下,江北区信用联社成立了一家“商贸公司”,业务科长陈某及职员杨某等人负责公司日常业务。检察机关指控,从成立之日起,该公司就没有从事过一
庭上,兰某称大部分借款是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不是他一人意思。陈某则承认自己“犯了错误”。法院未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