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垄断巨头博弈争利 济南百万居民断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7:04 扬子晚报

  9月8日,济南市经历了少有的大面积停水,停水范围涉及4个中心区、近百万居民。这次停水,是因为水源、供水、供电三集团的利益博弈——他们各自“维权”,成为这次大面积停水的症结所在。而在他们的“维权”中,公众利益成为牺牲品。

  “供电部门给我们限了电,我们没电供水。”记者拨通了济南市供水集团供水热线,得到了这样的答复。9月7日,济南市供电集团对清源公司拉闸限电,而“清源”是济南市
的水源企业。

  济南市供电集团相关人员告诉记者:“清源拖欠的电费金额巨大,多次催缴,仍拒不交纳,我们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供用电合同进行限电。”清源公司为什么会拖欠巨额电费?该公司工作人员道出了实情:济南供水集团长期拖欠清源公司水费,从而导致清源无力交纳电费。原来,引发停水的原因是3家企业之间的三角债所致。而据济南市供水集团工作人员介绍,2005年底至2006年初,该集团进行改制,一直隶属该公司的水源部门,包括地下水源管理和水库等,被一次性划归济南市水利局,由其成立专门的水源企业——清源公司进行统一经营管理。供水集团则隶属济南市公用事业局,济南所有居民和单位的用水均由该集团供应;而济南供水集团的“原料”,则来自清源公司,需向这家公司支付水费。巨头的“维权”取得初步成效——在济南市国资委的协调下,供水集团向清源公司支付了100万元水费,却苦了百姓。

  水源、供水、供电企业之间纷繁复杂的债务关系,是停电、停水的关键所在。然而,他们共同忽视了一点:当事双方在设立、变更、处置债权债务关系时,均不能损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及公共利益。

  我国宪法、民法,对以任何方式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均作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遗憾的是,在这场垄断企业的较量中,按期足额缴纳水费、电费的老百姓,成为他们“维权”纠纷下的受害者。

  供电集团催缴电费本无可非议,然而,它们怎能以牺牲公共利益,甚至不计后果导致全市大范围停水?对于停电将要造成的停水事实,供电部门显然有充分的估计。牵涉千家万户的供水,显然属最重要的“一类负荷”。然而,供电集团在明知限电可能造成停水的情况下,还是对供水集团“限”了电。

  (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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