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房屋成本 建设厅不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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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7:20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早报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公开房屋成本价、实行购房指导价和最高限价,以控制地产行业的暴利———今年省“两会”期间朱列玉代表提出的三条建议,近日被省建设厅一一“否决”。该厅在答复中表示,对商品住房成本价进行公开,或者公开的内容和程度把握不好,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 对于公开房屋成本价的建议,省建设厅认为具有良好的初衷,但这一做法是违背市
朱列玉建议的成本价申报与预售许可制度挂钩,该厅认为没有法规依据,也难以操作。在商品住房销售过程中实行购房指导价和最高限价,省建设厅也认为不可行。因为《价格法》规定,重要和稀缺的商品和服务,才可纳入政府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范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