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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陈水扁欲以“国安”为由规避“机要费案”刑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7:42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9月20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高检署”正紧锣密鼓侦办涉及陈水扁办公室的“公务机要费案”。陈水扁前天与一位岛内重量级财经学者见面时,对于“司法”侦察结果仍表达出绝对的自信。台当局高层人士对于陈水扁一肩扛起所有“公务机要费”核销责任感到相当讶异,推测陈水扁应系以从事所谓“国安”为由,以“阻却违法”来规避所有可能的刑责。

  “阻却违法”在台湾所谓“刑法”中明订,亦即行为虽然已经构成犯罪,但确有其他原因让其行为不“违法”,这就叫做“阻却违法”事由。以假发票核销“公务机要费”,可能触及“伪造文书罪”或“贪渎罪”,但若以从事所谓“国安”及“机密任务”为由,即有可能“阻却违法”。

  台媒报道说,“公务机要费”核销问题到底有没有涉及“违法”,民进党人士私下莫衷一是,各有看法。不过,根据日前媒体披露内容,陈水扁向台检方坦承他完全知悉“公务机要费”以假发票核销的状况,却民进党当局高层不解陈水扁为何出这招。

  民进党党政高层人士指出,以陈水扁的层级,不可能管到发票核销这种小事,但以假发票核销的确可能涉及“伪造文书罪”,陈水扁只要筑起防火墙,对台检方宣称“核销的问题我不清楚”,也不是说不过去。但陈水扁向检方坦承“所有的核销问题我都知情”,等于是把所有责任扛起来。如果没事,陈水扁以下的所有经手人员都没事;如果有事,陈水扁即要扛起所有罪责。

  据称,台当局高层人士日前在一场聚会中讨论此事,对于陈水扁的供词一度相当不解。不过当场有人提出“阻却违法”的概念,熟谙“法律”的台当局“行政院长”苏贞昌频频点头,认为这样的说法的确有迹可寻。

  民进党党政高层人士分析,根据目前披露的台检方调查资料,的确有许多发票是基于“情报外交”作业之需,“便宜行事”报销工作经费的单据。

  台媒指出,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台“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所谓“国家情报工作法”,已将“阻却违法”列入其中。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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