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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资料新增规定 老人投保多了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7:56 东方网-文汇报

  编辑同志:

  日前,我收到上海市退休职工休养度假服务部寄来的旅游推荐资料,在资料中我发现有一点与以往不同,在保险项目中新增一条规定“按照保险公司规定,70岁以上老年人保险赔偿额减半”,我和其他老年旅游爱好者对此愕然,不知为何做出这样的规定,特向你们反映。

  读者王庚源

  记者调查

  记者就此向旅游服务部询问,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投保的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市市中公司,所投的保险是国寿旅游意外保险,由于保险公司规定,该保险对70岁以上投保人员实行的是保险费不增加,保险赔偿金额减半。所以对70岁以上的游客,他们一直采取这样的措施:短期旅行,旅行社直接赠送每人双份保险(1至2元/份),不作另行通知;时间较长的旅行,除旅行社赠送一份保险外,还建议个人或旅游团体再另外购买旅游意外险(10元/份),用以弥补发生意外后的差额理赔部分,如不购买需在合同上写明。

  从今年7月1日起,保险公司通知规定70岁以上的游客只能投保一份意外险,因此旅行社只能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办理,所以在下半年的旅游宣传资料中特别说明了保险事宜。记者又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95519热线作了咨询,工作人员解释说“只能投保一份意外险”是对同一险种而言。他举例说,购买旅游意外保险D型和E型分别花费10元和20元,两个险种相似,理赔额E型是D型的一倍。如果你花20元购买2份D型,即使出险也只按照1份保险赔偿;如果你花30元同时购买D型和E型,万一出险将按照D型和E型的规定分别进行赔偿。

  本报记者叶米羊见习记者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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