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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没有一类水了 《水资源保护条例》提交审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8:04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为加强南京的水资源保护,特别是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南京市水资源保护条例(草案)》昨天提交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首次审议,今后一级、二级水源保护区内运动、旅游、娱乐、餐饮项目一概不许兴建。

  据了解,水质性缺水矛盾已日趋突出。目前全市优质的Ⅰ类水已不复存在,Ⅱ类、Ⅲ类水也只限于极少水体的局部区域。《条例》将本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分设一级、二级保
护区进行保护。规定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以下行为:设置排污口;新建、扩建码头、砂场、船厂等污染水源的建设项目;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污染水体的水上经营活动。根据条例(草案),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擅自设立排污口的,要限期改正,按照情节轻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扩建污染水源的建设项目的,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条例(草案)》还将江宁汤山及浦口汤泉地区地热水资源列入了控制开采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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