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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被撞受损车主获贬值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8:06 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重庆9月19日电两车相撞后,无过错方要求过错方赔偿车辆贬值费。近日,重庆大足县法院作出判决,被撞车车主索赔车辆贬值费胜诉。

  2005年11月10日,李川驾车与蔡健驾驶的轿车相撞,两车受损。蔡健负全责。李川认为,在此次事故中,由于车辆被撞,虽经修理恢复使用,但车辆的性能降低,经过评估车辆贬值费达1.7万元,遂起诉至法院。近日,法院支持了其诉讼请求。编辑:wyf相关新闻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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