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溢价出售也是补偿拆迁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8:08 扬子晚报

  “双和园,110平米,三室一厅,50万元”;“幕府佳园,123平米,三室两厅,58.8万”;“白水家园,60平米,两室一厅,22万元”…… 眼下,南京二手房市场上出现了中低价商品房房源,申购户以每平米3000元左右的优惠价拿到中低价房,转手又以3700元-4000多元的价格出售。有媒体因此质疑:申购户的做法合不合理,政府应否禁止中低价房交易?

  9月19日,市建委“三房办”(经适房、中低价房、廉租房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对此
表态:中低价商品房本质上是“商品房”,政府不会限制其上市交易;但开发中低价房,利润控制在3%以内,以照顾购房困难户,带有福利性质,无论是从政府开发中低价房的初衷,还是稳定住房结构,都不鼓励申购户借以炒房。

  从2003年开始,南京先后开发了白水家园、孙家洼、双和园等5处中低价房片区,限死开发商利润,限制套型面积,限定申购人群:拆迁补偿款在10万元-20万元之间,家庭人均年收入在全市标准下,拆迁房是唯一住房,才有资格申请中低价房。3年来,南京已有4000多套完成申购户资格认定,3000多拆迁户入驻。

  南京规定:经适房5年内不许上市交易。但经适房、中低价房有很大不同:经适房用地无偿划拨,开发商建经适房,只收管理费,算得上纯粹的“福利房”,申购对象是补偿款10万元以下的城市拆迁户,和城郊集体土地拆迁户,以及住房困难、低保户“双困”家庭;而中低价房用地公开转让,开发商要支付土地出让金。和经适房相比,中低价房区位更好,套型更大,申购条件更宽,但这部分拆迁户同样属于城市低收入群体,为城市建设做出牺牲,通过限制开发商利润,把中低价房以较低价格卖给拆迁户,就是对他们的补偿,上市交易,只不过把这种“暗补”显现化了。这就像房改房上市一样,谁说这不是产权单位对职工若干年贡献的补偿呢?

  南京“三房办”估计,中低价房流入二手房市场的不过20多户,多数应是申购户嫌中低价房生活不便,换购城区二手房。南京5个中低价房片区,多选址绕城公路两侧,距城区不算近,有的还没通公交,拆迁户上班、居住两头跑,生活成本高,换房返城居住情有可原。有关部门表示,申购户有选择的权利,建中低价房片区,绝不是要将拆迁户“限死”在城郊;要将安置补偿“实打实”给拆迁户,就不应给中低价房上市“设限”。克服集中建设带来的中低价房配套慢、与外界隔开的缺陷,谨防低收入户“城市边缘化”,南京规定,今后5公顷以上商品房用地,强制配建10%中低价房。

  不鼓励炒卖中低价房,是因为其和经适房一样,是稳定房价、完善住房供应体系的一支力量。未来几年内,南京将要建200万平米中低价房。客观上,中低价房与周围楼盘差价在千元/平米左右,扣除5.5%的营业税,一套房还能赚5-10万元,有炒卖空间。此外,扩大拆迁户受惠群体,南京对拥有被拆迁屋50%以上产权、共有产权人为直系亲属,也可申购,这样,部分申购户除了中低价房,其直系亲属可能还有一套住房,就有炒房渔利的余地;申购条件中“家庭年收入低于市平均”,但家庭隐形收入难以查清,不排除部分申购户原来居住差、实际上经济条件好的情况,有能力炒房。因此,限制中低价房炒卖,关键还是关口前移,把好申购条件、程序关。 本报记者 顾巍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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