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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以"国安"为由规避刑责 扁扛起所有机要费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8:56 华夏经纬网

  华夏经纬网9月20日讯:据台湾媒体报道,“高检署”正紧锣密鼓侦办“国务机要费”案,据指出,陈水扁前天与一位重量级财经学者见面时,对于“司法”侦察结果仍表达出绝对的自信。党政高层人士对于扁一肩扛起所有“国务机要费”核销责任感到相当讶异,推测陈水扁应系以“总统”从事“国安”的必要性,以“阻却违法”来规避所有可能的刑责。

  据了解,“阻却违法”在“刑法”中明订,亦即行为虽然已经构成犯罪,但确有其
它原因让其行为不“违法”,这就叫做“阻却违法”事由。以假发票核销“国务机要费”,可能触及伪造文书罪或贪渎罪,不过,若有从事“国家安全”及“机密任务”之正当理由,即有可能“阻却违法”。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立院”三读通过的“国家情报工作法”,已将“阻却违法”列入其中。

  “国务机要费”核销问题到底有没有涉及“违法”,民进党人士私下莫衷一是,各有看法。不过,根据日前媒体披露内容,陈水扁向检方坦承他完全知悉“国务机要费”以假发票核销的状况,却吓坏了所有“府”“院”党高层,不解扁为何出这招。

  党政高层人士指出,以陈水扁的位阶,不可能管到发票核销这种小事,但以假发票核销的确可能涉及伪造文书罪,陈水扁只要筑起防火墙,对检方宣称“核销的问题我不清楚”,也不是说不过去。但扁向检方坦承“所有的核销问题我都知情”,等于是把所有责任扛起来。如果没事,陈水扁以下的所有经手公务员都没事;如果有事,扁即要扛起所有罪责。

  据指出,“院”党级高层人士日前在一场聚会中讨论此事,对于扁的供词一度相当不解。不过当场有人提出“阻却违法”的概念,熟谙法律的苏贞昌频频点头,认为这样的说法的确有迹可循。

  党政高层人士分析,根据目前披露的检方调查资料,的确有许多发票是基于情报“外交”作业之需,“便宜行事”报销工作经费的单据。只要检方查明“国务机要费”没有入私帐,此案就在伪造文书罪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中攻防,加上“国务机要费”用于“秘密外交”本就是事实,此刻陈水扁的作为即可能是“阻却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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