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实行阶梯水价控制用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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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9:0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石家庄9月20日消息(记者明慧 实习记者任晓坤)从20日起,河北廊坊市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将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水量用得越多,水价越高。同时,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也将进行调整。 调整后,廊坊市城区供水价格标准为:居民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1.70元(含污水处理费0.4元)调到1.85元(含污水处理费0.7元),对公共供水用户征收水资源费,居民用户每立
廊坊市物价局作出此次调整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廊坊是水资源严重缺乏的城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是全国人均占有量的十分之一,适当调高水价,可促使人们节约用水;污水处理需要一定的成本费用,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也保证了污水处理的资金需要;据有关部门对该市供水公司的财务审核来看,该公司供水平均成本为每立方米2.03元,而廊坊市现行水价为每立方米1.58元,到2005年底,该市供水公司累计亏损900余万元,已影响到企业的正常发展。 廊坊市物价局一位负责人说,如果按三口之家月用水量9立方米(人均用水量3立方米)来计算,调价后每个家庭月增支11.70元,人均增支3.90元。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由于水价的调整,可以大大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用水量会相应减少,水费支出也会随之减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