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金直航船舶首获定期出口岸许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09:57 台海网 | |||||||||
台海网9月20日讯(记者 刘强 通讯员 陈新飚 郑荣民) 厦门海事局日前对厦金客运直航船舶进出口岸查验手续进行简化,首次对直航船舶签发有效期为7天的《厦门海事局船舶定期出口岸许可证》,为厦金航线提供了更加便捷的通行环境。 9月13日,厦门海事局首次对厦金客运直航船舶签发有效期为7天的《厦门海事局船舶定期出口岸许可证》,此举受到了包括”东方之星“等多艘台轮在内的厦金客运直航船舶
今后,厦门海事局对于定航线、定船员并在24小时内往返一次或一次以上航次的厦金直航客船,将许可其由船舶代理方申请船舶定期进出口岸查验手续,办理为期7天的出口岸许可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