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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拟设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0:33 乌鲁木齐晚报

  全国知名食品企业总经理宏程,近日在提起中小企业融资贷款时说:“因为融资过程难、时间长,我们基本靠自有资金支撑,错过了不少机会。”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草案实施细则的出炉(以下简称《办法草案》),令包括宏程在内的中小企业家们精神一振。

  中小企优先获支持

  《办法草案》中提出,自治区将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基金由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的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基金收益、捐赠和其他资金组成。同时规定,州、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中小企业提供财政支持。

  提高贷款比例

  金融机构应当提高对中小企业的贷款比例,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应当优先提供信贷支持,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短期和中长期融资。

  中小企业在科技成果引进、转化及生产过程中,按照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五年内结转抵扣。

  实施细则将出台

  自治区经贸委副主任高烈卿表示,我区中小企业量大面广,已遍布自治区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在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机会、推进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06年《中小企业促进法》已列入自治区立法项目计划,该实施办法通过后,还将出台5部以上的实施细则,以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大力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据了解,至2005年底,我区工业法人单位5798个,其中中小企业就有5775个,占总数的99.6%,完成当年工业总产值41.1%,吸纳就业人数65%。

  实习编辑:孙锐

作者:蔡俊 秦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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