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法院及时审结一企业拖欠民工工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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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0日11:32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9月20日杭州消息(记者陈淦 通讯员周劲松裘靖飞)近日,浙江省海宁市法院审理一起企业拖欠24名民工工资案,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海宁市硖石温尔乐斯皮件厂业主汤鹏举,一次性支付工资款33511.33元,现该款已全部执行到位,发放给民工。 杨隆道等24名外地民工,起诉海宁市硖石温尔乐斯皮件厂业主汤鹏举拖欠劳动工资,法院受理后,于当日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扣押了被告开办企业的38台工业缝纫机,冻结
法院审理查明,杨隆道等24人原系海宁市硖石温尔乐斯皮件厂职工,全部是外地民工,来自四川、云南等,且部分是少数民族职工。因皮件厂经营不善已停业,至起诉时已累计拖欠原告工资3万余元,致使给这批民工在海宁市的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该厂业主汤鹏举也系外地人,并有转移财产的可能,民工们为防止被告转移财产,诉前曾日夜守在皮件厂门口,并与被告多次发生冲突,极易引起矛盾激化。 经过开庭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支付24名民工工资共计33511.33元,该款从法院扣押被告的债权中直接支付给原告,并已全部付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