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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拟规定向未成年人促销烟草最高罚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05:0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今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将听取《成都市体育条例(草案)》和《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意见。

  据介绍,《成都市体育条例(草案)》二审稿建议增加“市和区(市)县应当建立田径场、游泳池、体育馆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议将“保证学生每天体育健身活动时间一小时以上”修改为“学生每天体育健身活动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等。此外,法制委员会9月15日对《
成都市烟草专卖管理条例(草案)》进行了统一审议,根据我市实际,建议将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将未成年人作为烟草制品促销对象的,责令其停止促销活动,可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记者 张魁勇 实习生 杨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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