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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出首张背景音乐侵权罚单 商家称收费过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12:01 浙江在线

  物美、乐购、易初莲花三超市及钱柜KTV被罚6000—10000元

  核心提示:这两天,去杭州易初莲花超市购物的消费者可能会注意到,店里的背景音乐放得越来越少,那是因为他们刚收到一张6000元的背景音乐侵权罚单。昨天,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外公布了对杭州3家超市和1家KTV的行政处罚。这是我省著作权管理部门首次采用行政处罚措施,对企业侵犯音乐著作权的行为实施制裁。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有关人士介绍,今年7月15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前往该局投诉,反映物美超市、乐购超市、易初莲花超市以及钱柜KTV四家企业未经其许可,侵权播放了该协会管理并享有著作权的音乐作品。该局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取证后确认:自今年6月份以来,被投诉的上述4家企业均存在侵权行为,即未经中国音著协许可、也未支付相应报酬,在其经营性场所播放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依据作者授权管理的音乐作品《爸爸妈妈》、《流浪歌》、《青藏高原》、《暗香》、《好汉歌》、《朋友》、《哎呀》等。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认为:“这四家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了音乐作品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目前,该局已责令上述四家单位停止侵权行为,同时予以行政处罚。其中,钱柜KTV被罚款1万元,物美、乐购和易初莲花3家超市分别被罚款6000元。目前,3家超市都已缴纳罚款,而钱柜缴纳的罚款则尚未到达指定账号。

  易初莲花:不敢再放音乐

  杭州易初莲花超市黄坚恩认为,该超市播放背景音乐只是为了活跃超市气氛,并不是直接用音乐赚钱,“以后会不会按年缴使用费,目前我们总部正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协商,在他们达成最后协议前,我们只能尽量少放音乐甚至不放音乐。”

  昨天下午,记者就此事联系杭州钱柜文化娱乐有限公司,但对方以负责人没空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据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杭州办事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杭州不少大型百货零售企业如杭州大厦、银泰百货、好又多超市、家乐福超市、杭州解百集团、西湖时代购物广场等,都已就播放背景音乐取得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许可并支付了使用费。

  餐饮人士:收费标准过高

  接下来,杭州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还将对酒店、餐厅、娱乐等场所进行抽样调查。对此,SOS酒巴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支持保护

知识产权的行为,但为背景音乐付费是一个新事物,商家有一个接受的过程。我们连怎么缴费、具体收费标准是怎么核定的、缴上去的费用有关部门是如何支配的等等,很多问题都没弄清楚。”

  一位杭州餐饮界的人士表示,目前的背景音乐收费标准偏高,商家实在难以负荷,“一家200多平方米的小餐厅,每月要为背景音乐支付两三百元;如果换了1.2万平方米的大酒店,每个月则要缴一万多元。这样高的收费标准,有哪家店能吃得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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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背景音乐的“新闻背景”

  背景音乐,是指为营造一定环境氛围而播放的音乐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在经营性场所播放背景音乐须取得许可并支付一定报酬,否则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目前,中国音著协对KTV、迪厅等使用背景音乐的收费标准是:营业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15元;超过100平方米的,增加的部分每平方米每天收费0.12元。对商场、超市使用背景音乐的收费标准是:营业面积不足1000平方米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18元;营业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每年每平方米收费2.66元。(本报记者丁晓琴)

  来源: 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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