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通化煤矿透水事故遇难矿工赔偿标准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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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16:43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春9月21日电 (记者 王晓明)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13日发生在吉林通化煤矿透水事故中遇难的矿工,赔偿标准已经确定为每人20.5万元。 13日,吉林省通化市二道江区五道江镇玺仁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5人被困井下。经过救援人员全力抢救,14日,8名被困矿工成功获救,仍有7名矿工被困井下。
从17日发现第一位遇难者开始到21日,搜救人员已经陆续发现了6名遇难矿工遗体。目前仍有1名被困矿工生死不明。 据通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张绍江介绍,于17日发现的第一位遇难矿工的遗体已经火化,赔偿标准为20.5万元。 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做好其他遇难矿工家属的安抚工作并签订相关赔偿协议,遇难者家属情绪比较稳定。 此外,对另外一名矿工的搜救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