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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海事局对三峡库区水上交通实行管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1日22:28 新华网

  新华网三峡工地9月21日电 (记者 江时强) 于三峡蓄水期间库区通航条件、水位变化较大,长江海事局21日向长江沿线航运企业发布通告,要求船舶遵守有关通航管制规定,保障蓄水期间三峡库区水上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三峡水库从20日22时正式蓄水,从135米蓄至156米,预计要到10月中旬才能完成。在此期间,随水位抬升,江面会出现一些漂浮物,三峡大坝至铜锣峡河段形成新的库区水域
,锚地、停泊区及航行参考物发生较大变化,库区水域风浪变大,雾情雾况出现新情况。为减少这些因素对船舶航行、停泊的影响,长江海事局重新安装了安全标志牌,重新公布了148处锚地、停泊区。

  为避免三峡库区某段水域等待过三峡船闸的船舶大量积压,根据锚地、停泊区容量等因素,当某段待闸的船舶总数超过一定数量后,长江海事局将通过专项检查管制、分段签证、限量签证等措施,对待闸船舶数量实行联动控制:

  一是实行现场管制。长江海事局在库区归州、

奉节、万州及长江中游枝城、沙市、城陵矶等六处设置了专项检查管制线。当三峡坝上至归州段待闸船舶达到150艘,归州至奉节河段达到200艘,奉节至万州河段达到250艘时,依次启动归州、奉节、万州管制线,控制过闸船舶下驶;当宜昌港区待闸船舶数量达到120艘,枝城至沙市段达到200艘,沙市至城陵矶段达到300艘时,依次启动枝城、沙市、城陵矶管制线,控制过闸船舶上行。

  二是实施分段签证。当三峡坝上待闸船舶数量达到150艘后,海事机构办理下行船舶签证时,将在《船舶签证簿》“备注”栏内注明“分段签证至归州或奉节”;当宜昌港区待闸船舶数量达到120艘后,海事机构在办理上行船舶签证时,将签注“分段签证至枝城或沙市”。船舶需抵达中间港再办理进出港签证,办理中间签证的海事机构将根据三峡坝上、宜昌港待闸船舶积压情况决定签证放行时间,签证时不再收取船舶港务费。

  三是实施限量签证。近期三峡库区重庆地区所有港口下行过闸船舶每天总数控制为40艘。

  蓄水期间库区水域所有短途客船、渡船在19时至第二天6时,一律禁止夜航。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船舶和船员,长江海事局将一律按有关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情节严重者,一律暂扣船长或当班驾驶员适任证书6个月,一律列入船舶黑名单。

  另外,长江海事局在三峡库区水域共设置36个应急救助站点,并在库区确定了150艘社会船舶作为“川江人道救生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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