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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袁庄土地问题调查:征用中谁来代表农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0:39 人民网-华东新闻

  

江苏袁庄土地问题调查:征用中谁来代表农民
“河水已经发黄了,用来浇菜都不敢了!”袁庄组村民徐福祥说。 本报记者汪晓东摄
江苏袁庄土地问题调查:征用中谁来代表农民
在寸土寸金的苏南地区,也还有一些这样的抛荒地。

  自上世纪60年代末以来,江苏常熟市尚湖镇东桥村袁庄组的耕地在历次征用和使用中一点点减少,目前人均不到0.2亩。村民十分关注土地补偿问题,与他们一起关注的,还有常熟市的有关干部。他们坚定地说:对农民要有感情,该补的,一定要补。

  但是,农村土地征用的历史遗留问题很多也很复杂,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在土地征用中谁来代表农民?

  小小的袁庄,是江南农田渐渐消逝中的一个缩影,会给我们一些深层的思考

  村民疑惑:“办了10多个厂,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已是9月下旬。再过一个月左右,水稻就可以收割了。

  江苏省常熟市尚湖镇东桥村袁庄组的村民,却难有收获的喜悦。人均耕地0.17亩,单靠这点地,能有多大的收成。

  入夜,常熟市区许多人朝同一个方向赶去:新落成的体育馆将要举行“

同一首歌——走进常熟”大型演出。

  新颜东路的一间小餐馆,生意清冷,几位服务员或坐或站,聚精会神看着电视上关于这场演出的新闻,听到票价被“黄牛”炒到了每张800元,他们惊叫了一声。

  “同一首歌——走进常熟”,是当地一家大型羽绒服生产企业建厂30周年的庆典活动之一。它是常熟工业的领军企业之一。在发达的苏南,这样的企业很多——它们,是苏南的标志,也是骄傲。

  这一切离袁庄农民徐福祥似乎很远。

  在他看来,土地减少了,这些崛起于田埂的企业再红火,也没意义。

  据徐福祥等村民介绍,上世纪60年代,他们组有214亩地,人均2.43亩。1969年,镇里(当时叫王庄公社)征用60多亩土地,办了一个砖瓦厂。当时只在砖瓦厂安排了一些劳力,补贴村民一些稻草。从那时起,土地一点点减少。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后,袁庄陆续办起大小十多个企业,钢厂、热塑套管厂、变压器厂、金属扁丝厂、毛纺厂、塑料厂……上世纪90年代以来,镇里建交管所、汽车站以及拓宽公路等,又占去不少土地。

  土地一天天减少,村民很无奈。但让他们意见比较集中的,是一块近30亩的抛荒地。

  上世纪60年代,村支书提出,拿30亩地建一个蔬菜生产基地,一是让老年人有事做,二是解决当时王庄公社的蔬菜供应。袁庄组征用最多,大约25亩。过了十多年,蔬菜不种了,地租给一位外地人种香樟树苗。今年5月,村里收回这些土地,准备进行新的开发。

  问题由此而起:如果进行工业开发,是否该给村民征地补偿?按照什么标准补偿?在寸土寸金的苏南,这些土地如果出让给

开发商,价格不菲。

  去年7月,江苏省出台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这份文件启发了村民,上面清清楚楚写着: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并明确指出,耕地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最低标准是:一类地区每亩1800元,二类地区每亩1600元,三类地区每亩1400元,四类地区每亩1200元。常熟属于一类地区。办法还明确了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费最低标准,一、二、三、四类地区分别为2万元、1.7万元、1.3万元和1.1万元。

  村民们坐不住了。

  “这么多工厂占用我们的土地,不可能不给村里交钱,钱有多少、在哪里,为什么不让我们知道?办企业我们支持,但是办了企业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呢?”村民们有些激动。

  不止是钱。企业陆续进村之后,村民的日子从此改变。机器的噪声吵得日夜不宁,排放的污水使清澈的河水发黄,“别说淘米洗菜,河水就连浇灌蔬菜都不敢啊!”

  村支书困惑:“几十年前的账也要算,那还有完吗?”

  55岁的薛元瑞任东桥村支书5年,他表示,这些年来,袁庄组的土地确实在减少,“但是,他们说没有补偿到一分钱,你信吗?”

  薛元瑞拿出一份今年刚做的调查表,有袁庄组历年征用和使用土地的明细。自上世纪60年代末以来,确实先后十多次征用和使用土地,合计84.41亩。目前,袁庄组承包地仅有20.38亩,全组109个村民,人均0.187亩,这与村民说的0.17亩出入不大。

  这张表注明了征用土地的补偿情况。比如,2001年1月办迎阳塑料厂和盛凯设备厂,分别用去2.3亩和3.65亩,按每亩1.8万元一次性补偿;工程队建沙场,共占用土地3.7亩,每年补偿组里6000元。

  说到蔬菜地的事情,薛元瑞解释,这20多亩地在1983年第一轮承包的时候,并没有明确给袁庄组,当时是村里的蔬菜基地。后来经营效益下降,村里又将这块地租给无锡人种树苗,每亩年租金160元。今年5月1日,村里收回这块地。“村民说想要这块地,我们没意见。但真要把这些地分给他们,也未必会有人来种。”

  今年6月15日尚湖镇经济服务中心也如此回复徐福祥:“这20亩土地是你组和陆家湾、王家塘3个组组成的,早在(上世纪)60年代由村里统一经营种植,后来到1983年第一轮家庭联产承包时,你们3个组没有要求收回,一轮承包结束后,到1998年第二轮承包时,你们还是没有要求收回。”该中心还表示,该块土地目前保持原状,仍由村委会统一管理。村委会有所设想,等待征用开发,准备招商引资,建办工业企业。“请你组的村民不要随意去种植,这样会打乱村里长远规划的,希望你帮助村里做好宣传解说工作。”回复还说,如果这块土地以后被征用,村里会按有关政策补偿。

  总之,在袁庄组征用和使用的土地,绝大部分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用薛元瑞的话说,二三十年前的计划经济时代,乡镇要到村里拿块地办企业,“也就是干部手一挥的事情”,也有点补偿,比如,安排一些土地工,或者补钱补物。“当时的政策和现在肯定不一样,如果从几十年前的账算起,要求补偿,那还有完吗?”薛元瑞很困惑。

  现在,袁庄组人均耕地不到0.2亩,按规定,农民口粮田至少要0.5亩,才能粮食自给。对常熟这样的经济发达地区,农民早已不靠种地糊口,农业收入在农民收入结构中只占很小比例。但土地仍是农民的生命线。

  “我们其实已在着手研究解决办法。”薛元瑞说,他们和镇里初步研究了一个方案:对照人均0.5亩的标准,袁庄组每人还差0.32亩左右。镇里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每年每亩1000元,这个标准在常熟各镇比较高。镇里计划给村民每年补偿320元,解决吃饭问题。“这个方案还没有正式和村民见面,据我了解,大家还是比较满意的。”

  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前,薛元瑞连声叫苦:“我打了好多次报告,强烈要求离岗,村干部难当啊!”

  他举出三难,一是权力小,责任大。“现在是村账镇管。我有多大审批权呢?2000元以内。”

  第二难,村级组织维持正常运转,钱从哪里来?薛元瑞说,目前,村里一年收入也就60多万元,主要是几家村办转制企业的土地租金,以及村里盖的标准厂房出租。“村委会要维持正常运转,再加60万元也不够!”为什么?光是村干部工资(包括解放以来的历任村干部),一年就是五六十万元。还有纯农户的

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再加上联防费、征兵费、计划生育费,等等,负担很重。缺口怎么办?东桥村有个砖瓦厂,一年100多万元净收益,刚刚够村里开销。“这些家什,还是我在砖瓦厂的时候挣的哩!”他拍拍办公桌。

  桌上,还有不少没有报销的发票。

  第三难,因为土地、污染等问题,村干部与少数村民关系紧张。“很多事情,村委会没有权力解决。现在的农民,政策水平高,期望值也高,我们也想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有多少自主权呢?”

  薛元瑞拿出今年5月给尚湖镇写的一份请示,正是为袁庄组村民要说法的。请示中说,袁庄组因工业发展及市政段工程拓宽,原有的100多亩土地被征使用。另外,原有的王庄砖瓦厂地属于袁庄组,该组大量劳动力因砖瓦厂关闭而未得到补偿,群众反响较大。“恳请政府能按照规定,给一个处理结果,以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市委农办干部很坚定:“善待农民,欠农民的必须要还”

  杨建煜一再强调,自己是农民的儿子。“小时候还用自行车推着菜到城里卖。现在看到城管人员把菜农赶得到处跑,就生气。”

  他是常熟市委农办副主任,不过,他更像一位学者,有些执拗。

  “要善待农民,该给多少给多少。欠农民的,迟早要还给他们。”杨建煜说,“在计划经济年代,农民作出很大牺牲,这是国家的需要。那时,我们亟待通过发展工业来增强国力。发展了这么多年,应该有能力补偿农民了。中央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是其中重要的方面。”

  不过,杨建煜也说,征用和使用土地问题由来已久,一夜之间全部解决也不可能。“补偿理所当然,但怎么补?补多少?都要研究。目前很多条件还不成熟,一方面是财力,另一方面则是政策。”从什么时候补起?1983年第一轮承包,还是1998年第二轮承包算起?哪些情况该补,哪些情况不该补?不同的征地情况,应该有不同的补偿标准。显然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是《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的。“‘农民集体所有’怎么理解?谁来代表农民?”现在情况往往是,上面看中一块地,出让土地使用权之后,分给农民多少就是多少。“从法律上说,农民可以不同意出让的。但是,谁来代表农民说话?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不是经济组织。”

  市委农办的另一位副主任黄培君介绍,去年,他们组织了一个全市征用和使用土地的调查,历时半年多。

  目前,常熟市征用和使用土地的补偿大致有4种情况:

  一是沿江经济开发区,达到保养年龄的农民,实行“土地换社保”,每人145元月,加上6元月的医疗补助。不到保养年龄的,领取两年待业金或一次性补偿。实际上,这些人一般都能在当地工厂找到工作;二是,虞山镇(城关镇),社保标准是每人160元月,再加上5元月的医疗补助。不到保养年龄的,补偿方式与沿江经济开发区相仿;三是其他镇,一般是逐年补偿,按照每年每亩不低于600元的标准。补偿时间从1998年第二轮承包起,到2028年,共30年。很多乡镇逐年补偿标准超过600元,比如尚湖镇就达1000元。四是2004年1月1日后征用土地的,也是实行“土地换社保”的政策,补偿标准是每人220元月。

  这些措施针对的是新近的问题,对历史遗留问题,如何解决?

  黄培君建议:对于1983年─1998年期间征用和使用的土地,可一次性补偿;像袁庄组这样“账上有地,实际没地”的情况,达到保养年龄的办理社保,不到保养年龄的按土地面积补偿;每人600元亩的补偿标准还应适当提高;市里应该建立补偿农民的工作机制,并列入干部考核;补偿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相应的监督管理机制,各镇单独建账。

  杨建煜觉得广东一些地方的办法可资借鉴:把农民的土地入股,每年按股分红。“这种办法比较科学。如果是一次性补偿,那么,钱用完了怎么办?”

  “总之,对农民要有感情!”黄培君的话,几乎和杨建煜一模一样。 本报记者 汪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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