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便民服务标牌将规范统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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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11:13 乌鲁木齐晚报 | |||||||||
今后,我市《办理暂住证、出(承)租房屋须知》将制作成标牌统一悬挂在公私出租房屋内的醒目位置,并作为办理暂住证和派出所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21日,市公安局下发通知要求《办理暂住证、出(承)租房屋须知》、《警民联系栏》、《民警友情提示》三种标牌进行统一规范使用。
据了解,以前制作成标牌的《办理暂住证、出(承)租房屋须知》,群众大多只能在公安分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看到,且多为自行设计,不规范。还有一种是以“大字报”的形式张贴,保存时间较短。制作成标牌统一悬挂在公私出租房屋内的醒目位置,对流动人员、出(承)租起到了提醒、指导和教育作用。 21日,记者在南湖北路派出所了解到,为了让居民能熟悉责任区民警,有事能找到民警,日前,根据市公安局的有关要求,南湖北路派出所已经率先对辖区80块《警民联系栏》进行了更换,实现了统一。 市公安局下发的通知中要求,《民警友情提示》一改过去那种一张纸的“简单作业”,实行规范化运作,根据不同时节、不同地点、发案的不同特点制作成友情提示标牌,在全市公共娱乐场所、车站等场所张贴,以达到宣传教育群众的目的。 各派出所原自行设计安装、悬挂或张贴的以上三种标牌全部予以更换。 实习编辑:孙锐 作者:刘青霞 王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