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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行证过错责任追究办法》 广西邀请专家论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5:14 广西新闻网

  

  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法制办举办立法论证会

  为《广西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完善展开论证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实习生晓玉 记者廖庆凌)9月21日上午,为提高立法工作质量,进一步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征求意见稿),自治区纪委、监察厅和自治区法制办公室在南宁举行立法论证会,邀请有关专家在更高的层面,从法理与立法技巧角度进一步论证《办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

  共有10名专家出席了此次论证会,他们有的在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和广西法学会从事法律教学或研究,有的来自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水利厅等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社会实践经验。

  在论证会上,专家们踊跃发言,气氛十分热烈。大家一致认为,制定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保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能、权限、责任的平衡一致,是十分必要的。《办法》以法规形式对责任追究的范围,行政过错责任的划分与承担、种类与适用以及责任追究的机构和程序进行了规范,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对提高我区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改善政务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大的意义。大家表示,近来自治区纪委、监察厅、法制办举办了制定《办法》的立法咨询会、立法座谈会、专家论证会,还以其他形式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规模征求《办法》立法意见活动。这种立法的公开化反映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也必然有利于《办法》的审议通过与实施。

  大家还在承担行政过错责任的界限,条款的针对性,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是否相一致等方面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编辑:蒙卫芝作者:晓玉 廖庆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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