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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干强调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减少和防止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 上海召开分会场会议贯彻落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3日09:06 东方网-文汇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中央政法委22日在北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出席会议并讲话。罗干强调,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扎实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提高政法机关履行职能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罗干指出,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江泽民同志作为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始终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对政法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这些重要思想,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国家学说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成部分,为充分发挥政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指明了方向。各级政法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学习《江泽民文选》的重要意义,把学习《江泽民文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法战线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学习《江泽民文选》结合起来,紧密联系政法工作、政法队伍建设的实际,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

  罗干强调,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和防止执法不公正、不严格、不文明、不作为等问题的发生。要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紧密结合起来,通过解决信访案件,对政法干警进行生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推动执法行为的规范化建设。要加强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建设,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内涵、基本要求,融入规范执法行为的长效机制中去。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平安建设,始终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充分依靠群众,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做得更加富有成效。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使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本报讯(记者王宝来通讯员郑法玮)昨天上午,中央政法委召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出席上海分会场的会议。

  电视电话会议后,副市长周太彤在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讲话时强调,全市政法系统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部署上来,推进本部门、本单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深入开展。要认真学习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联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实际,联系党和人民群众对提高政法工作水平的迫切要求,联系政法队伍建设实际,进一步加深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内涵、本质要求的深刻理解。同时,在总结前一阶段教育活动基础上,完善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把教育活动推向深入,确保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信宝,市政协副主席俞云波,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党组书记蔡旭敏等有关领导,各部委办局、市政法各部门、各区县委政法委等有关负责人160余人参加了分会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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